首页

>

晋升政策

晋升政策
北京
安徽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重庆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度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通知
2015年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规定 川卫办发〔2015〕104号
2015年四川省中医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 川中医药发〔2015〕12
2015年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5) 262 号
四川省2015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川人考函〔2015〕33号
2015年四川省关于做好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

首页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