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报告50个中央部门及其270个所属单位的审计结果,多涉及违规套取资金和收费。其中,中科院所属单位以项目名义发放近亿元福利;10所高校5亿收入未上缴。
一边抱怨科研经费不足,一边却是近亿元的经费发成了福利,作为科研国家队的中科院,科研经费居然仍然难免“唐僧肉”的宿命,也无怪乎不断增长的科研项目经费,仍然难填这个“无底洞”了。
随着中央财政科技投入年均20%的增长,中国科研经费基本走出了短缺的时代。2011年,中国研发投入占全球比重达到13.1%,更是一举超越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研发投入国。按说,有了这样的投入力度,不出几个诺贝尔奖,的确有些对不起慷慨的投入。不过,科研项目的投入“不差钱”,并不代表科研经费就能花在刀刃上。审计署曝光之前,中国科协的调查就已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科研项目资金只要拨下来,就想方设法用完,用不完时,就在发票上大做论文,大到房与车,小到给孩子买个铅笔,都能以科研经费走账。当科研经费大量流逝,最终却没能创造出太多成果,反而却制造出了不少科研“老板”和“富翁”,也就并不意外了。
应该承认,与商业投资不同的是,科研经费究竟该如何投入?投入多少?又如何评估投入的效益?这里面的确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性。现实中,科研经费多由科研单位申请,相关部门审批,科研单位是内行,审批者却是外行,顶多可以借力其他科研单位专家作评估,但二者之间在信息方面的不对等显然难以避免科研经费夸大申报、甚至谎报、滥报;胡批,乱批的状况。至于“学术权威”在科研经费申请与审批中的绝对权力,更是缺乏起码的监督与约束。科研投入上的乱象,自然为科研经费的乱花创造了条件,埋下了伏笔。
当然,相比科研设备和实验室硬件,科研活动中的主体毫无疑问是科研人员,既然如此,科研经费中的确也应当包含人员费用。这就好比“既要马儿跑”,不能“又要马儿不吃草”,科研投入中的人员费用,原本也无可厚非。例如,美国科研经费中,人员费用约占33%,不过,国外科研经费中的人员费用,更多是为了科研目的本身,其中包括了人员培训费、学术交流费,而对人员工资与福利则要求在预算中明示并接受严格期中检查与事后审计,同时还实行岗位薪酬制度对个人收入水平进行总量控制,以杜绝科研人员收入过高,甚至以科研经费自肥的现象。相形之下,国内的科研经费则往往把人员费用当成了啥都可以往里装的“筐”,大到房与车,小到孩子的铅笔,均能从科研经费中报账的怪象,不过是科研经费“肥水化”的必然结果罢了。
不仅如此,科研经费的初衷在于投入研发以获取成果。但对于国内不少科研机构而言,科研经费早已超出了这一层面的含义,而是成为了一项需要拿出来比拼与炫耀的数据,君不见,不少科研单位甚至大学的宣传资料中常见“科研经费又创新高,金额达……”的句式,至于这些科研经费的投入得出了怎样的产出与成果却少见提及。相形之下,国外的科研经费开支则有着更为严苛的规定,以英国为例,除了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则,超范围支出更将惹来极大的麻烦。科研项目在花钱的时候也就不得不如履薄冰。除了严苛的财务规则,公立科研项目还要受到媒体的跟踪,在研究过程中,获得经费科研团队有义务对媒体公布他的进度,告诉公众他的研究有多么重要的价值,政府更是强制科研机构公布财务报告。
可见,唯有对“科研经费”进行更加清晰独立的定义,严格审批环节,将人员费用列在明处,同时加强并完善对于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与监督机制,让科研经费的开支也如履薄冰了。“科研经费”才有早日摆脱“唐僧肉”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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